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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6.6万,银行被判全额赔偿!

互联网 2023-07-27 18:36:18


【资料图】

银行卡明明在手中,可钱却不翼而飞。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找银行没有用,钱也要不回来。那到底如何维权呢?

韩某称,其是工行宜丰支行存款储户,韩某某收到工行发送的9条ATM机取款交易短信,被转出和提取66700元,其立即向被告报案、询问和查询。工行通过查询,确认了韩某的钱被盗刷,并打印了交易流水等给韩某,但不赔偿,经多次协商无果,于是韩某将该银行诉至法院。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可知,从韩某存款存入其账户开始,涉案银行对韩某账户中的存款即负有安全保障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被盗取的义务。根据法院调查,韩某存款被盗取地点是山西,但盗取行为发生时韩某却在宜春,韩某在收到上述取款交易短信后,即拨打被告客服电话和110报案,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涉案银行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对案涉银行卡存在保管或使用不当导致其银行卡被盗用、盗取的情况,故银行对韩某账户存款被盗取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也提醒各位,并非所有的银行卡盗刷损失,都要由银行担责。每位持卡人对个人银行卡及密码信息负有保管义务,在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密条件下,持卡人因自身过失造成银行卡遗失或密码泄露,从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需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对银行卡盗刷责任进行了规定:可以总结为银行卡盗刷损失由银行承担,即借记卡被盗刷产生的本息损失,储户有权要求银行承担;信用卡被盗刷产生的本息,银行不得要求储户承担;银行已经划扣储户透支款项的,储户有权要求银行返还;持卡人未妥善保管身份识别信息的,仅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样的损失承担规则出台非常及时,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储户与银行博弈时有了可以援引的法律利器。这一由银行承担盗刷损失的裁判规则看似对银行略显苛刻,实则是对常识的重申,对“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重申。在银行有能力和技术优势的背景下,其有责任维护金融安全,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而不是将先进技术用于赚取利润,将风险留给对风险没有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的储户。这将倒逼银行不断推进技术升级,堵住系统漏洞,提升安全服务,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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